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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系专利服务科填写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后进行公示,并进行公示截图(含公示文号)。
二、公示十五个工作日后,由专利服务科出具公示结果通知,并加盖科技处章。
三、填写个人所得税备案表(从科技处网页下载,尽量调整成一页,加盖单位公章;若打印成两页,则在首页盖单位公章之外,还需在两页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材料
专利证书
专利转让合同
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