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最新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型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等项目。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门户网站。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系统中未有账号的申请人,请将申请人姓名、邮箱、职称和所在学院等四个字段的信息发送至陈林QQ,由科技处为申请人添加账号,申请人根据系统回复的邮件按提示进行操作。
三、申请人事项
1.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将分类评审试点扩大到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推进 “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评审机制,全面实施新的申请代码体系,继续实施原创探索计划,优化人才资助体系,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新成立交叉科学部等。各项改革举措详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全面实施无纸化申请。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关于2021年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5.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申请材料与时间安排
1. 3月10日前,完成申请书网上提交。
2. 3月11-12日,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和退回修改(早提交早修改)。
3. 3月14日,各单位统一将最终版本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4. 3月15日,科技处对纸质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5. 3月19日,科技处上传数据,打印申请项目清单。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陈林联系,电话:88298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