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2021年度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苏建函科〔2021〕313号文件),现将我校作为第四单位,胡月阳、韩申杰参与申报的2021年度江苏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大宗工业副产石膏清洁增值利用关键技术及示范应用研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实名提交书面异议至我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陈林 电话:1385134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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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产业处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