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的备案基本条件:
(1)具有国知局备案的专利代理资质;
(2)2019年以来在我校代理的专利授权数不少于10件(含10件)或实审公开数不少于30件(含30件),其中盐城本土代理服务机构专利授权数不少于5件(含5件)或实审公开数不少于15件(含15件);
(3)与相关学院的专业匹配的专利代理师不少于3名(含3名);
(4)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的分公司、分所或代办处等分支机构不得作为主体备案;
2、各学院自行遴选,数量限制在3家以内(含3家),并与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商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价格,报送科技处备案;
3、科技处将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并结合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以往的业绩综合考量,确认后代理服务机构将在科技处网站和相关工作群中公布。
二、其他事项
1、被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被认定为有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已被学校列入黑名单的代理服务机构不得备案;
2、2021年已备案的本次优先考虑,新的备案名录公布后,原备案的代理服务机构将由其继续代理至结案,不能申请新的专利;
3、经认定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学校将签订总委托协议,并在全校范围推荐,并报送到相关部门;
4、本次备案名录公布后,在下一年度征集备案名录前不接受新增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备案申请;
5、各学院在6月10日前将新遴选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信息(见附件)报到行政楼501室。
联系人:张璐璐 联系电话:13186446220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备案名录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