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根据各个学院特点自行遴选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不含分支机构),每个学院推荐数量不超过2家;
2、科技处将对各学院报送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后将在科技处网站和相关工作群中公布。
3、新的备案名录公布后,原备案的代理服务机构将由其继续代理至结案,不能申请新的专利;
4、各学院在9月15日前将新遴选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信息(见附件1)报到行政楼501室。
联系人:张璐璐 联系电话:13186446220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3年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备案名录汇总表.docx
附件2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代理机构行政处罚清单.docx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