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院)、研究所:
根据《盐城工学院科研机构(理工类)管理办法》(盐工发〔2018〕71号)相关规定及《关于开展新引进人员加入理工类校级科研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盐工科〔2024〕2号)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科技处认定,同意刘行等36人加入研究所,现将2024年校级科研机构(理工类)成员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望各科研机构不断深化学术探索,加强科研道德建设,发挥团队协作优势,推动研究所内涵建设,为学校科研能力的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盐工科〔2024〕4号 关于公布2024年校级科研机构(理工类)成员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