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学校申报,江苏省技术市场办公室审核并报省科技厅批准备案,我校获批成为“江苏省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以技术卖方为工作对象,对技术买方实行登记备案制。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6〕36号文,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认定为“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的技术合同可以免征增值税。近年来,我校逐级报送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上亿元,为学校横向科研项目减免相关税收近千万。 我校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获批,无疑将为学校技术交易提供极大的便利。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研究和落实好技术市场相关政策,充分利用学校服务行业、服务地方的优势,为学校横向科研项目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帮助广大教师在产学研合作中最大限度地享受政府有关技术市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学校更好地开展服务地方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走向市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